
赵村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7-01
事项名称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办理依据 |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 ||
申请材料 | 1、申请书; 2、开办者、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4、主要食品原辅料材料清单; 5、拟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说明; 6、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无食品安全标准的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 7、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8、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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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0个工作日 |
办理对象 |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 | ||
是否收费 | 否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如收费必须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