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城管局 时间:2026-02-09 字号:【大 中 小】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多发频发。2023年,邢台市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236万吨,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0%,私拉乱倒现象较普通。”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邢台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2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5964449
电子邮箱:wxcgjzfdd@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2026年2月10日
附件:威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9)整改验收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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