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的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31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政策解读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4-17404

2024年7月,威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内容作如下说明:

一、为什么要制定《意见》?

为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牢固树立“企业发财,地方发展”的理念,通过项目全流程优化再造、全过程帮办代办、全链条跟踪服务等形式,切实提高全流程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打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增值服务,促进全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意见》。

二、《意见》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意见》主要按照招商签约、前期手续、建设验收、生产经营四个阶段,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一是招商签约阶段。在项目洽谈期间,县招商选资中心、县高新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共享信息,共同做好项目洽谈、考察和营商环境推介等工作。项目签订招商选资协议后,县招商选资中心将投资协议(或租赁协议)、分包县领导、项目业主和引进单位负责人姓名及电话推送县企业服务中心、县项目办、县资规局。二是前期手续阶段。从项目立项、申报省市重点项目、开工要素保障、用地规划及规划手续等方面,明确责任单位、服务流程和办理时限,推进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建设验收阶段。由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受理质监和安监备案、施工放线和竣工验收。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县资规局负责,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县项目办负责,县统计局指导完成入统工作,县发改局负责指导完成上报固投数据工作。四是生产经营阶段项目投入运营后,县高新区管委会对落户高新区的企业逐一明确包联干部,定期开展走访,了解企业诉求并报县企业服务中心分类建立台账,推动解决。由县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全方位企业增值服务。

三、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为确保《意见》落实落地,我将着力从以下3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重点项目快落地,早投产,见实效。二是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县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全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协同联动,团结协作,逐事项明确责任人,县纪委监委、县督查中心明确监督、督查责任人,形成部门联动、多方协同、聚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三是全程跟踪,无偿服务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缴纳的费用外,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行政审批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一律实行无偿服务。对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非审批事项,由企业自主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代办人员做好相应协助和指导工作。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