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1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威政字[2024]11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4-17403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的意见》已经2024年6月1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7月15日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威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
服务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从招商选资到竣工投产、发展壮大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通过项目全流程优化再造、全过程帮办代办、全链条跟踪服务等形式,切实提高全流程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打造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体系,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增值服务,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流程
按照招商签约、前期手续、建设验收、生产经营四个阶段,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图详见附件1)。
(一)招商签约阶段
在项目洽谈期间,县招商选资中心、县高新区招商投资促进局共享信息,县高新区招商投资促进局配合县招商选资中心共同做好项目洽谈、考察和营商环境推介等工作。项目初步选址由县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县资规局、县招商选资中心按照高新区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和土地列入城镇开发情况拿出意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项目签订招商选资协议后,新拿地项目履行完相关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租赁厂房项目于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租金后1个工作日内),县招商选资中心将投资协议、分包县领导、项目业主和引进单位负责人姓名及电话推送县企业服务中心、县项目办、县资规局。项目引进单位转为项目责任单位。县企业服务中心、县项目办、县资规局收到县招商选资中心推送信息后,立即联系项目业主和引进单位负责人,告知后期需准备办理的手续。
(二)前期手续阶段
1.项目立项手续
由县企业服务中心牵头,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为项目无偿准备申请材料、代办帮办各类手续,各职能部门须按照公开承诺时限办结。
2.申报省市重点项目
由县项目办负责,对县招商选资中心推送的项目信息认真研究分析,主动联系项目业主和引进单位负责人,对需新拿地的项目,提前介入帮助项目申报省市重点项目,以确保项目顺利取得土地指标。
3.开工要素保障
由县项目办牵头,县企业服务中心、县高新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配合,项目选址所在乡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配合,落实土地征收补偿、清表、迁坟、水、电、路等要素保障,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
4.用地报批及规划手续
由县资规局牵头,属地乡镇和项目单位负责,完成用地测绘、稳评、安评等土地组卷及报批手续。县招商选资中心、项目引进单位配合,指导督促投资方原则上在缴纳项目履约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县资规局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然后提交县规办会审查、县规委会审定。
由县项目办、企业服务中心牵头,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督促、协助项目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土地摘牌、缴纳税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手续。
将高新区管理范围内(含汽配园区、建材园区和乳业园区)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划转县高新区管委会,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
(三)建设验收阶段
1.放线开工
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由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在接到项目开工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质监和安监备案、施工放线,并纳入建设过程监督管理。同时,在项目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由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执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竣工验收
由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县政府“一枚印章管验收”文件规定进行,并出具相关手续。单体工程完成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可根据企业意愿单独验收单体工程并出具验收手续。
3.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由县资规局负责,为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4.入统和上报固投数据
由县项目办负责,县统计局指导,督促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部分柱墩隐蔽工程完成后,及时组织资料上报入统。县发改局负责督促指导项目责任单位及业主,按照统计相关要求,逐月凭票据如实上报固定资产投资,做到“绝不造假、应统尽统”。
在项目建设验收阶段,由县高新区管委会、县项目办负责安排提醒县委、县政府领导调度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对未按招商选资协议建设的项目,由县招商选资中心、项目责任单位负责,解除招商协议,形成闲置土地的,由县资规局负责,县高新区管委会配合,按照《项目用地投资协议》约定,依法依规收回闲置土地。
(四)生产经营阶段
项目投入运营后,县高新区管委会对落户高新区的企业逐一明确包联干部,定期开展走访,了解企业诉求并报县企业服务中心分类建立台账,推动解决。由县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全方位企业增值服务。
1.金融赋能
县金融服务中心入驻县企业服务中心办公,结合高新区和企业服务中心走访企业情况,每月组织小规模银企对接会,适时组织大型政银企保对接活动。由县金融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局、县科工局、县招商选资中心、县城投公司配合,加快成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应急转贷基金等,支持县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科技赋能
县科工局牵头,县企业服务中心、县高校知识成果转化中心、高新区发展科技局负责,结合企业走访情况,按照产业分类,定期组织企业家交流座谈会,掌握企业科技科研需求、创新方面技术瓶颈等,帮助本地企业对接大中院校、走进大中院校,推进科研成果转化、高新技术、高端制造等在威落地并创造经济效益,提高科技承接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率。
3.法律赋能
由县企业合规服务和营商环境监督中心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咨询、信用修复、合规审查等服务。
4.市场营销
由县高新区管委会、县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组织威县优质产品推介活动,引导企业相互协作、互利共赢。由县商务局负责,帮助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提高本地产品知名度。
5.综合执法
由县高新区综合执法协调联络办公室牵头,各涉企执法部门负责,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跨部门综合执法”等制度要求,实行“一次检查、全面排查”和依法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非故意不罚”要求。同时,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环保设施运行的督促检查。
6.政策赋能
由县科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牵头,县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配合,帮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资金、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建设各类研发机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转变思想观念,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重点项目快落地,早投产,见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县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全县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的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协同联动,团结协作,逐事项明确责任人,县纪委监委、县督查中心明确监督、督查责任人,形成部门联动、多方协同、聚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对未按要求履行职责,未按承诺时限办结,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移交县纪委监委按程序追责问责。
(三)全程跟踪,无偿服务
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实行专人负责,全程跟踪。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企业缴纳的费用外,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所有行政审批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一律实行无偿服务。对涉及中介服务机构的非审批事项,由企业自主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代办人员做好相应协助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