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226683/2025-32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工作程序,拓展公开深度,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对外公开2024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2023年政府总决算和部门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信息、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扶贫资金信息、惠民惠农补贴信息、政府采购信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等;在政府网站公开了2024年度我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结果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宣传影响力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7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收到0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不发生失泄密行为。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建立了“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扶贫资金政策专栏”“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等专栏,2023年公开信息377条。建立政务新媒体1个,为“威县财政”微信公众号,已进行备案管理,并定期经常性发布信息,宣传财政政策。

监督保障情况。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加强对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切实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细化落实各项信息公开任务,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程度,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多样,政策解读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等,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研究,切实予以改进。

下一步改进措施:紧扣群众关切的财政热点和难点,多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财政工作信息和重大决策,方便民众随时了解获取相关信息。提升公开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让财政信息更通俗易懂,对新出台的财政政策、文件,及时跟进研究,创新形式以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解读,让财政信息更加接地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威县财政局       

2025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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