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方位推动威县环评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08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4-17419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环环评〔2023〕21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要素保障,持续释放改革效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该方案。
二、政策内容
方案中提出到2024年底,总体完成河北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评改革试点任务,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执法监督等制度衔接更加顺畅,审批、评估能力进一步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和企业落实环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环评工作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底,试点成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源头预防作用进一步提升,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
三、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威县高新区环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负责改革工作、县政府联系高新区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县长,以及高新区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政府办、高新区管委会、项目办、生态分局、发改局、审批局、招商选资服务中心以及各乡镇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
原文链接:威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方位推动威县环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