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县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威政办字〔2023〕19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3-15382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县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威县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24

 

 

 

 

 


 

威县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48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职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面达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标准,顺利通过省复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协调、共建共享、预防为主、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为建设“健康威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政策完善。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多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在政策制定、组织管理、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在环境治理、烟草控制、健身场所设施建设等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和行动。

(二)体系整合。构建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积极打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管、防、治整体融合发展。

(三)管理先进。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开展健康咨询、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等个性化健康干预。以肿瘤、高血压、糖尿病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发现,推进早诊早治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四)全民参与。用群众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健康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三、工作任务

(一)调整威县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健全完善协作联动、绩效管理和联络员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信息、交流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问题。多部门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联合督导,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效果。

(二)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建设健康家庭、村庄(社区)、单位、学校、餐饮(食堂、餐厅/酒店)、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教育一条街等支持性环境。乡镇卫生院设有自助式健康检测点。

(三)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辖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打造15分钟健身圈。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工间健身、健步走、运动会等活动,确保在校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四)开展烟草危害控制,辖区内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医疗机构开展戒烟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降低吸烟率。

(五)公共场所设有慢性病防控公益宣传广告,传播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信息,各村庄(社区)设有健康教育活动室,向居民提供慢性病防控科普读物。学校、幼儿园普遍开展营养均衡、健康体重、口腔保健、视力保护等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六)建立政府指导、社会支持、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的健康管理模式。发挥群众组织在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为切入点,培育健康指导员和志愿者,开展村庄(社区)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

(七)建立规范的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体检结果对职工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为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

(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发现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对高危人群提供干预指导。乡镇卫生院提供血糖、血脂、简易肺功能测定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

(九)根据慢性病主要负担情况,推广应用成熟的适宜技术,开展心脑血管疾病、重点癌症、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筛查和早期诊断。针对儿童等口腔疾病高风险人群,推广窝沟封闭、局部用氟等口腔预防适宜技术。

(十)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组成签约医生团队,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辖区签约服务覆盖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一)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诊疗服务。

(十二)发挥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建有国医堂,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

(十三)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等人群的医疗救助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从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十四)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十五)利用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开展覆盖辖区全人群的死因监测和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

(十六)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有机结合,鼓励政策、机制创新,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推广慢性病防控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

四、部门职责

(一)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完成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县委组织部:将慢性病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实施绩效考核目标及绩效管理,建立考评制度,制定考核标准,落实问责制。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四)县卫健局:承担县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负责完善慢性病综合监测体系和网络,加强慢性病防控专业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慢性病相关知识宣传,加强一般人群健康教育、慢性病高危人群管理和慢性病患者的管理随访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负责向大众提供慢性病防治的宣传资料和工具,牵头开展健康村庄(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食堂/餐厅等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开展禁烟控烟活动,举办戒烟知识讲座,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单位标准;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等。

(五)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示范区建设经费保障,及时落实工作配套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县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七)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慢性病相关的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2学时;利用家长会等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三减三健”等知识讲座;在有条件的中小学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创建无烟学校、健康学校;做好学生健康体检,了解学生牙病、眼病、超重肥胖与营养不良等慢性病患病情况。

(八)县文旅局:负责全县集体性健身运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促进健身制度落实,国民体质调查及调查数据公布,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开展体医结合的指导。

(九)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引导食品生产企业推广食品营养成分标签,鼓励并引导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食品。深入开展居民“控盐控油、绿色饮食”行动,深化控盐控油进餐饮单位、进集体食堂、进家庭“三进”活动,加强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从业人员控盐控油知识培训,落实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用盐用油管理台账制度,逐步减少群众油、盐使用量。组织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保障食品营养与安全。

(十)县总工会:督促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积极争取职工的健康权益,组织职工开展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重点落实工间操制度;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

(十一)团县委: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十二)县妇联:组织妇女参加常见疾病(乳腺、宫颈)的普查或筛查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指导家庭主妇掌握健康膳食的知识与技能,维护家人的健康。

(十三)县公安局:定期为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生命登记或死因监测提供人口信息及死亡信息。

(十四)县民政局:负责开展医养结合及慢性病致贫家庭的医疗救助工作,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居民死亡登记工作。

(十五)县医保局:出台慢性病防治医保相关政策,与卫生健康部门共享主要慢性病发病、慢性病医疗费用等数据。

(十六)县城管局:负责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如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宣传一条街、健康公益广告牌设置等。

(十七)各乡、镇政府,社区办: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对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外来人员管理、健康村庄、健康社区的创建等工作;协助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慢性病综合防控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县政府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按照《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与分工》,积极落实各自职责,按标准要求扎实推进,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将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筹措经费,增加对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投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提高慢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和残疾人口、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医疗救助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解读链接:《威县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