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02 发布机构:政府办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226181/2023-15383
2018年,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1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48号)、邢台市卫健委《关于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职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全面达到《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标准,顺利通过省级复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为建设“健康威县”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方案》总体要求
坚持多部门统筹协调、共建共享以及预防为主、分类指导的原则,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为建设“健康威县”奠定坚实基础。
四、保障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2.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政策支持。
3.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各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