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威县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实施办法》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予以保留;
二、《工业项目不动产分割合并变更登记暂行办法》宣布失效。
列入实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威县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