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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方家营镇一村民露天焚烧被依法处理

   2024年12月21日,威县方家营镇孙家陵村栾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当事人栾某某处以500元罚款。

   为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方家营镇党委政府对露天禁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举报电话:0319—6268105(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

       0319—3259110(威县公安局)

       0319—6100017(方家营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00708586/2024-154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方营乡

发文日期:2024-12-24

文  号:

名  称:威县方家营镇一村民露天焚烧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