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1日,威县方家营镇孙家陵村栾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对当事人栾某某处以500元罚款。
为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方家营镇党委政府对露天禁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举报电话:0319—6268105(市生态环境局威县分局)
0319—3259110(威县公安局)
0319—6100017(方家营镇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000708586/2024-1549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方营乡
发文日期:2024-12-24
文 号:
名 称:威县方家营镇一村民露天焚烧被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