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威县借力承诺制改革试点县优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审批服务新路径,在承诺制改革创新中取得一定成效,得到领导好评。通过改革,企业投资承诺制项目审批服务时限由60.5工作日压减至11工作日,全流程耗时由105工作日减至53工作日。目前,有9个项目纳入企业投资承诺制管理,其中1个项目按承诺制运行取得了全省首个土地房产合二为一的不动产权证书,2个项目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威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管理框架和模式,轻审批重监管,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及环节、缩短审批耗时、提高审批能效。但就目前情况看,承诺制纳入项目不多,推广度不高。主要原因:
(一)企业存有顾虑。一方面,承诺制经公示公证的书面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担心违约后的责任后果。与一般工程建设审批相比,有时还要增加额外法律责任,如节能审查(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免审查)、安全生产等,企业在一般工程建设审批中可能不办理相关手续,但在承诺制管理中需作出正式承诺,承担相关责任;另一方面,承诺制管理取消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许可,但目前还处于推广阶段,企业对承诺制项目建设手续的完备度及社会认可度存在顾虑,如争取补助资金时需要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
(二)承诺制在威县的优势有限。相对于“企业投资承诺制”,威县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有关规定,以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土地文件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将规划与土地脱钩,从而打破传统树状审批流程,做到用地手续办理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设计及图审同步推进,按照正常程序也可实现“拿地即开工”成效,因此企业投资承诺制优势相对较弱,明显程度不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根据上述问题,以及我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践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承诺制管理“承诺”再减少,对一些非必要的事项不再要求企业承诺。
(二)建议国家或省级层面出台企业投资承诺制规范文件,凡是使用企业项目承诺制的企业,在办理其他审批服务事项时,各相关部门不再让企业提供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证,加大承诺制管理的法定力度。
(三)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网归结。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承诺制管理模块,将承诺制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提高承诺制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实现承诺制项目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线上可查阅,线下可运行,提高社会认可度。
索 引 号: 78982708X/2020-1020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发展改革局
发文日期:2020-10-10
文 号:
名 称:威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