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章台镇 时间:2025-05-14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章台镇人民政府单位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单位名称:威县章台镇人民政府 | 日期:2025年 | ||||||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是否联合检查 |
1 | 威县章台镇人民政府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2018年7月27日修订)第二十五条 | 农业经营主体对衣产品采收后的秸秆及树叶、荒草的行政检查 | 辖区内农业企业等易产生秸秆及树叶、荒草的企业 | 年度检查频次为2次 | 现场检查 | 否 |
2 | 威县章台镇人民政府 |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1999年11月29日公布)第十七条第(一)(二)(三)(四)(六)(七)(八)项 |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行政检查 | 辖区内个体商户 | 年度检查频次为2次 | 现场检查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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