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5-10-30 字号:【大 中 小】
| 民政部门 | 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进行行政检查 | 养老机构 | 同一民政部门对同一养老机构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4次(不含监督复查、专项检查,不含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含应机构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抽查时间间隔至少六个月。 | 现场检查 | 是 | |
| 2 | 民政部门 | 对殡葬服务机构服务和经营进行行政检查 | 殡葬服务机构 | 同一民政部门对同一殡葬服务机构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1次(不含监督复查、专项检查,不含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含应机构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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