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务局 时间:2026-01-06 字号:【大 中 小】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市商务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缺失。2024年5月,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印发《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发现,邢台市商务局仅对该文件进行转发,未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台账资料,未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组在内丘县、任泽区、高新区3个县(区)发现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问题10余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至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688837(邢台市商务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jsk2689139@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2026年1月6日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市商务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缺失。2024年5月,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印发《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发现,邢台市商务局仅对该文件进行转发,未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台账资料,未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组在内丘县、任泽区、高新区3个县(区)发现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问题10余个。 |
整改实施主 体 | 中共威县县委、威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 |
整改措施 | 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并有效发挥专项整治部门会商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二、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非法拆解问题,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主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国家、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关政策法规、公布非法回收拆解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发动全社会监督。四、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拉网式排查整顿,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 |
完成情况 | 一、县政府印发了《威县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汽车流通领域监管专班,强化了汽车流通领域联合执法,明确了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整治措施。二、县商务局联合县环保局、应急局、消防队等单位人员赴企业开展督导帮扶5次,邀请省、市、县各级领导、专家赴企业开展指导4次。对全县汽车修理厂、废弃厂房、停车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等重点区开展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重点场所50多个,并建立了排查台账,截至目前,未发现非法拆解问题。三、组织2家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参加各类培训5次,邀请省市商务部门领导、专家来企业现场指导4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拆解水平,确保各项环保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四、依托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机遇,组织2家拆解企业、4家汽车销售企业等,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政策,同时,在官方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拆解企业信息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向正规拆解企业交付废旧机动车,抵制非法收车、非法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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