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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验收的公示

来源:商务局 时间:2026-01-06 字号:【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市商务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缺失。2024年5月,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印发《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发现,邢台市商务局仅对该文件进行转发,未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台账资料,未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组在内丘县、任泽区、高新区3个县(区)发现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问题10余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6日至116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319-2688837(邢台市商务局)

                 0319-2585221(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jsk2689139@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202616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市商务局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缺失。20245月,省商务厅等八部门印发《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市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牵头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发现,邢台市商务局仅对该文件进行转发,未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台账资料,未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工作。督察组在内丘县、任泽区、高新区3个县(区)发现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问题10余个。

整改实施主    

中共威县县委、威县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

整改措施

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并有效发挥专项整治部门会商机制,加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二、建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对非法拆解问题,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主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国家、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关政策法规、公布非法回收拆解问题线索举报方式,发动全社会监督。四、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拉网式排查整顿,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行为。

完成情况

一、县政府印发了《威县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汽车流通领域监管专班,强化了汽车流通领域联合执法,明确了汽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整治措施。二、县商务局联合县环保局、应急局、消防队等单位人员赴企业开展督导帮扶5次,邀请省、市、县各级领导、专家赴企业开展指导4次。对全县汽车修理厂、废弃厂房、停车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等重点区开展了全面排查,累计排查重点场所50多个,并建立了排查台账,截至目前,未发现非法拆解问题。三、组织2家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参加各类培训5次,邀请省市商务部门领导、专家来企业现场指导4次,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拆解水平,确保各项环保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四、依托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机遇,组织2家拆解企业、4家汽车销售企业等,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政策,同时,在官方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拆解企业信息等,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向正规拆解企业交付废旧机动车,抵制非法收车、非法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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