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威县人民政府对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第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6-06-08 字号:【  

王卫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亮化提质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区域功能化照明与景观特色建设。我县明确“功能照明与景观照明并重、节能环保与安全保障协同”的发展方向,目前,主次干道以高亮度功能性照明为主,保障夜间通行安全;商业街区与景观节点计划引入灯光设计与文化元素融合,延长夜间消费时段;居民社区与背街小巷优先补充照明盲区,今年已完成老城区300盏太阳能路灯增补。

二是重视节能环保与质量管理。2026年,我县计划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推广安装太阳能路灯共2117盏,目前已完成1500盏。为保证亮化质量,住建部门已将亮化工程纳入住建项目质量监管平台,对设计、施工、材料实行全流程追溯,确保照明工程提质增效。

三是优化长效管护机制。我县城市管理部门组建了亮化设施管护专班,财政预算列支“亮化维护”专项经费,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专班人员均持有电工资质,并具备高空作业经验。定期组织作业规范、安全操作等专项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亮化管护实行“网格化巡查”模式,一般故障确保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处置完成。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建立照明效果评估机制,定期收集市民反馈,持续优化亮化方案,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威县人民政府

20266月2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