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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公安局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6-07-02 字号:【  

安传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安全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常屯高速口与 340 国道交叉口安装交通信号灯、防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建议收悉。经实地排查研判,该路口车流交汇复杂,确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目前我大队已将该路口纳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计划,同步启动交通信号灯安装项目申报工作,后续将按流程推进手续审批、设施施工等各项工作,全力改善路口通行秩序,压降交通事故。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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