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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公安局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6-07-02 字号:【  

房林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106国道章台过境路段两头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议,您提出的建议我大队已收悉,该道路为G106国道过镇路段,由于国省道道路规划及相关设施的增设需交通局等部门研究后方可增设,早与之前我大队与交通局等部门已对此路及路口现状进行研究,两侧道路集市占道经营问题是造成拥堵及事故的主要原因且路口现状渠化存在问题现阶段不适于安装信号灯,为此我大队已函告交通局对此过镇路段加装中间硬隔离,杜绝行人车辆乱过马路,同时硬隔离加装后在人流车流大的镇十字路口合理开口形成渠化,方便后续信号灯的安装,据了解交通部门已向上级申请,我大队目前已在章台镇安装限速标志,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同时加大外勤巡逻力度,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群众,在集市及拥堵时段外勤巡逻人员及时疏导。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印章)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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