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6-07-02 字号:【大 中 小】
范文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摊贩乱堆垃圾、车窗抛物问题提升市容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议。目前我省仅有极少数发达地区试点车窗抛物 AI 抓拍,结合我县实际,县城道路条件和技术配套均不具备,高发路段加装 AI 抓拍设备,设立现金举报奖励目前不现实、该举措难以落地,无法落实。按邢台交警现行标准,车窗抛物罚款 50 元。我大队将联合城管加强路面巡查,严格依法处罚,持续做好常态化整治工作。
(印章)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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