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7-02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农业农村局
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杨国军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贫困村和一般村均衡发展缩小乡村内部差距构建全面繁荣乡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有所扩大,不再局限于原有的181个贫困村。按要求,在满足上级资金使用规范要求后(衔接资金60%用于产业项目,中央资金70%用于脱贫村),目前我们将这部分资金重点投向全县所有村中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的村庄,特别是那些缺乏硬化道路、公共照明、排水设施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村庄。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支持!
威县农业农村局(印章)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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