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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农业农村局 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第0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5-07-02 字号:【  

威县农业农村局

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029号建议的答复

 

张玉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策宣传与普及  

 近年来,我局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惠农政策,包括发放政策明白纸、组织乡镇培训会、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解读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补贴依据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

 二、关于补贴资金精准发放  

严格按程序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通过“一卡通”系统实现直达账户。  

 三、关于政策执行监督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各乡(镇)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建立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机制,及时掌握年度“占补平衡”新增耕地情况。各()要从严掌握补贴政策范围,避免应发未发和超范围发放。

(二)加强补贴监管。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监管,以前年度结转资金要与当年预算资金统筹安排使用,严禁擅自统筹使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和以现金形式发放补贴。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报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完善信息台账。各()要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基础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数据上报和共享机制

四、关于引导农民将闲置土地改为鱼塘的建议,因涉及耕地保护政策红线,是国家耕地保护明令禁止的。

 

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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