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局 时间:2025-06-30 字号:【大 中 小】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
建议字〔2025〕48号
威县教育局
对威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彭之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调整开发建设中配套幼儿园要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工作,是根据国务院、省、市等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的。取消或放宽配套幼儿园的规定,目前尚无上级文件要求,我们也将存在的实际情况反馈至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对接按上级最新规定及时调整我县政策。
2025年6月30日
领导签发:张延峰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 0319-6156935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县督查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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