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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双燃料(或燃气)车辆车用气瓶使用证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行政审批局 时间:2019-12-31 字号:【  

事项名称:办理双燃料(或燃气)车辆车用气瓶使用证

 

一、 审批服务类型:行政许可

二、 申请材料

(一) 办理登记

1、河北省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

  2、车用气瓶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气瓶出厂资料:气瓶产品合格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气瓶批量生产检验质量证明书(复印件);气瓶产品安全质量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

  4、气瓶安装资料:气瓶安装合格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安装单位出具);E牌照的车辆行驶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5、车辆登记证书(可以查看是否燃气车辆,是否与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介质一致,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注:按属地原则只允许办理冀E牌照车辆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证。

(二)办理变更登记

1、原车用气瓶使用证办理单位开具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注销(过户)证明及原车用气瓶使用证。

   2、车用气瓶安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气瓶出厂资料:气瓶产品合格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气瓶批量生产检验质量证明书(复印件);气瓶产品安全质量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

    4、气瓶安装资料:气瓶安装合格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安装单位出具);E牌照的车辆行驶证(查看原件留复印件);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车用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5、车辆登记证书(可以查看是否燃气车辆,是否与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介质一致,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注:按属地原则只允许办理冀E牌照车辆车用气瓶的使用登记证。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6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61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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