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0-12-03 字号:【大 中 小】
一、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所需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办报告(办学申请);
3、举办者有效身份证明;
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5、拟设立学校章程;
6、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7、场地证明;
8、承诺书。
以上材料电子证照、材料库中已有的,则无需提供,通过内部共享方式提供。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时间)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9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61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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