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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0-12-03 字号:【  

一、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所需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办报告(办学申请);

3、举办者有效身份证明;

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5、拟设立学校章程;

6、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7、场地证明;

8、承诺书。

以上材料电子证照、材料库中已有的,则无需提供,通过内部共享方式提供。

三、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四、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查时间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联系电话:0319-6125009

七、监督投诉电话:0319-61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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