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职责

来源: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0-11-25 字号:【  



 

 

 

一、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开拓创新,要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学习,精通执法业务。

   二、执法人员不得超越权限和范围执法;不得在非执法活动中使用执法证件;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在执行公务时,必须着装整洁规范,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严禁仪容不整或无证上岗执法。

   四、执法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在现场执法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事由,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使用规范、文明用语,遵守职业道德,处理事务应有理有节,不得粗暴行事,做到文明执法。

五、执法办案检查严格按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做到程序合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禁打骂当事人,严禁非法扣留当事人的财物、证、牌,严禁乱罚款、乱收费。

    六、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禁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收礼受贿;严禁参与任何涉及执法工作的经营活动;严禁接受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的吃请和娱乐活动;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借用管理相对人的交通、通讯工具;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七、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应依法收集证据,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八、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严禁私自向案件当事人和利益相关人通报任何有关案件的信息。

九、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案,不得对举报人员采取回避、推诿态度,严禁对案件当事人的申辩、陈述进行打击报复。

    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和好友谋取私利。案件当事人是执法人员亲属的,执法人员要主动回避,严禁袒护当事人。

十一、必须按程序和处罚的要求收缴罚款,不得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财物款,罚没财物必须全额缴入国库。

十二、发现重大案情迅速报告,并采取积极行动控制事态发展。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