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屯乡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中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的公告
来源:常屯乡
时间: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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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强力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公告如下: 全乡辖区内所有居民,除按规定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以外,不分身份、不分地域,亡故后一律实行火化,否则,视为偷埋乱葬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发现偷埋乱葬者,由乡综合执法队强制起尸火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丧主承担,并且严肃追究村两委干部责任。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亡故后不火化的,除强制火化外,不得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等补助,并按规定予以严厉处罚。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乡政府已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不按规定进行火化、偷埋乱葬情况、瞒报死亡情况、丧事大操大办、违规生产销售棺木等行为。每查实一例,给予首位举报人500元奖励,不予重复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319-637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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