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9-08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贺营镇贺营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6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1、2、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东至:贺营村;南至:贺营村;西至:贺营村;北至:贺营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北(东至:贺营村;南至:贺营村;西至:贺营村;北至:贺营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京广线以东(东至:贺营村;南至:贺营村;西至:贺营村;北至:贺营村)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762公顷,其中农用地0.5762公顷(其中耕地0.572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6.5万元/公顷(5.1万元/亩),计44.079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威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办法》(威政字〔2026〕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79%,缴纳社保费8.2825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贺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范国秋
联系电话:0319-6223799(威县贺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威县106国道贺营段3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威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附件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贺营镇西草厂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6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六支渠以东(东至:西草厂;南至:西草厂;西至:西草厂;北至:西草厂)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381公顷,其中农用地0.0381公顷(无耕地)。《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计3.3147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威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办法》(威政字〔2026〕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79%,缴纳社保费0.6228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贺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范国秋
联系电话:0319-6223799(贺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威县106国道贺营段37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威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附件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常庄镇牛家寨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6年度第29批次建设用地6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南,邢清路南(东至:牛家寨村;南至:牛家寨村;西至:牛家寨村;北至:牛家寨村)。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业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0876公顷,其中农用地0.0876公顷(其中耕地0.072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4万元/公顷(5.6万元/亩),计7.358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威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办法》(威政字〔2026〕8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79%,缴纳社保费1.3827万元。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常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孙少良
联系电话:0319-6393018(威县常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威县邢清路513号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威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附件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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