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9-07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6年度申请“先打后补”资金补贴的通知
全县养殖场户: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6〕1号)和威县《2026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的安排,2026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条件如下:
一、规模养殖场标准。对符合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肉牛50头以上、羊100只以上、肉鸡1万只以上,以及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蛋鸡2000只以上的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通过年审的规模养殖场,按照程序实行强制免疫进行补助;鸭、鹅、鹌鹑等参照鸡标准执行。
二、补助标准:参照政府招标采购疫苗价格,按照强制免疫政策、免疫程序有关规定,推荐畜禽单头(只)补助标准如下:
1、高致病性禽流感:蛋禽、种禽每羽最多补助0.6元,商品肉禽每羽补助0.03元,青年鸡每羽最多补助0.24元;
2、口蹄疫:商品猪、奶牛、肉牛每头最多补助2.8元,羊每只最多补助1.4元,种猪每头最多补助4.2元;
3、布病:羊每只最多补助0.29元,肉牛每头最多补助1.45元,奶犊牛每头最多补助10元;
4、小反刍兽疫:羊最多每只补助0.3元。
5、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规模养殖场自愿提交“先打后补”资金补助申请,乡级分站初审、县级终审。如终审“先打后补”资金补助申请额度大于下达我县动物强制免疫资金数,则按照比例核实发放。
三、具备条件:
1、参加“先打后补”养殖户自主向合法正规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购买强制免疫疫苗,索取疫苗采购发票。强制免疫疫苗并按要求贮藏和使用,且疫苗病种(亚型)适用畜禽范围与申请补助的畜禽一致。
2、补助周期内,场户内畜禽应免尽免,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3、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如实、规范填报养殖场户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和免疫接种等信息。
5、免疫效果评价。养殖场户(不包括肉禽)全部开展免疫效果自评,或者委托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检测评价,至少提供1次检测报告(蛋鸡每批次提供1次检测报告,每批次25份样品)。
6、2026年度“先打后补”覆盖时限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7、2026年度“先打后补”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3日。
三、需提供材料:
1、免疫档案。
2、发票、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纸质版材料:威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企业自主采购疫苗补助经费申请表(一)、威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企业自主采购疫苗补助经费申请表(二)、2026年“先打后补”补贴申请、免疫明细表、威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企业畜禽存栏数量核定表(县级)、威县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企业畜禽存栏数量核定表(乡级)分别签字盖章后复印。
纸质材料见附表。
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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