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6-08-10 字号:【大 中 小】
各公司制企业、全体股东: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要求,存量公司认缴出资期限调整3年过渡期即将到期,剩余时间不足一年。为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完成出资期限整改,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提示适用于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简称存量公司),不含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二、整改调整要求
(一)存量有限责任公司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超过5年(章程约定出资届满日期晚于2032年6月30日)的企业,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章程修改,将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以内,并同步办理章程备案手续,股东按照变更后的出资期限足额缴纳出资。
(二)免于调整情形
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5年,或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的企业,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
(三)风险提示情形
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认缴期限超过30年或者其他明显不符合客观常识情形的公司,应结合实际依法通过减资、调整期限等方式消除异常,确保与经营规模、出资能力相匹配。
(四)其他情形
若现有注册资本金额较高,无法在法定出资期限内足额实缴,企业可结合自身经营实际依法办理减资登记,合理下调注册资本,确保完全符合公司法出资合规要求。
三、认缴出资期限办理备案所需材料
(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三)股东决定、股东会决议;
(四)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线上线下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
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办事→ 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立即办理→法人账号登录→勾选“认缴出资数额备案”和“章程备案”,按系统指引填报信息、上传电子材料提交审核。(如需同时办理其他业务可自行勾选所需办理业务名称)
(二)线下窗口办理
①威县行政审批局一楼10号、11号窗口
②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巨腾商务中心一楼大厅
请各公司提高合规意识,尽快自查出资情况,在法定时限内完成章程修订、变更备案及信息公示工作,切勿逾期拖延。(为避免集中申报导致窗口业务拥堵、排队等候时间过长,建议企业通过线上渠道办理)
逾期未按规定完成整改的企业,将依法面临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对企业招投标、银行信贷、资质许可等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请各企业主动落实整改义务,维护自身信用,共同营造我县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威县行政审批局
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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