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6-07-27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人社局关于管安印与威县威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认定结果公告
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于2026年05月13日受理解俊芳、管保帅、管保林的工伤认定申请。经查,2025年4月3日20时12分左右,管安印驾驶公司的“时风牌”三轮车载工友刘保兴及钢管回公司途中,由北向南行驶至Y684乡道10公里800米处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翻入右侧深沟中受伤。送威县人民医院治疗,诊断结论:多处损伤,创伤性脑损伤(挫裂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创伤性硬膜外血肿,创伤性颅内积气,多处颅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多处肋骨骨折,T12胸椎骨折(椎体),肺挫伤,腰椎骨折(L1-L5左侧横突骨折),左侧耻骨骨折,右侧髂骨骨折,左小腿开放性损伤伴骨折,右上肢骨折,多处皮肤挫伤,呼吸衰竭,低钾血症,后转邢台市人民医院治疗,于2025年4月8日8时40分死亡,死亡原因: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于2026年07月10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冀伤险认决字【2026】05330067号)。经直接、邮递无法送达后,现予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即为送达。你单位如不服认定结论,可于本《工伤认定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邢台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