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6-06-30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定价成本监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根据《政府制定价格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河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冀价成规〔2017〕157号)、《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河北省城镇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冀价成规〔2017〕159号)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对县内部分公用事业及公益性服务企业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改价格〔2016〕1329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本次成本监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项目内容
本次拟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成本监审的项目共4项,具体包括:
1.县内2家供水公司供水价格成本监审;
2.县内3家燃气公司农村煤改气配气成本监审;
3.县内部分物业公司收费成本调查;
4.县内1家污水处理企业价格成本监审。
二、 报名条件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资质,拥有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所需的专业人员及执业资格;
熟悉国家及河北省关于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备丰富的成本监审或审计工作经验;
严格遵守回避原则:与本次被监审对象存在业务往来、利益关联,或近三年内接受过上述被监审对象委托审计服务的机构,一律不得报名参与本次选聘。
三、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6日(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威县东街88号威县发展和改革局(221室)
联系人:和映朝 杨立兵
联系电话:0319-6197022、6191011
材料要求:报名机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装入档案袋密封后送递至报名地点。
四、 中选原则
本次选聘采用“分项报价、总价最低者中选”的原则。报名机构须对上述4项成本监审工作分别进行单独报价,我局将对各机构的有效报价进行汇总比对,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机构。
五、 其他事项
报名机构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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