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6-06-12 字号:【大 中 小】
原吴宋庄粮站租赁合同已到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及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原吴宋庄粮站资产面向全社会公开竞价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标的:威县原吴宋庄粮站整体场地、房屋及配套设施(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二、竞价规则
本次租赁租金底价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标的金额为基准,评估标的金额为租金8976元/年,所有有效报价不得低于评估底价。
采用密封书面报价、价高者得原则,同等最高报价情况下可结合经营方案择优确定承租方。
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间权责、租金支付方式、修缮责任、违约责任等事宜,以最终签订的正式租赁协议为准。
三、承租经营要求
承租方承租后须依法合规经营,严禁利用场地从事违法违规、易燃易爆、污染环境等禁止类经营项目。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如需装修改造,改造方案须提前报备审核。
承租期间安全生产、消防、环保、治安等全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竞租报名对象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均可参与报名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全部密封封装)
企业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场所详细用途经营说明、书面报价单(注明年度租金报价、经营规划);
个人报名: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场所详细用途经营说明、书面报价单;
所有复印件均需签字/盖章确认真实有效。
六、报名递交地点与方式
递交地址:威县发展和改革局101室
递交方式:可现场送达、邮政邮寄送达(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拒收);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9日17:00时(逾期递交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意向竞租人可自行实地踏勘标的场地,出租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看,踏勘产生费用自行承担,一经递交报价即视为认可场地现状。
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恶意低价、中标后无故拒签租赁合同的,取消竞租/承租资格,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本次招租全程接受监督,未尽事宜由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程永豪_ 联系电话:0319-6196555
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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