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6-03-21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邢台逐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罗红发与你单位邢台逐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为威劳人仲案[2026]046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依法裁决1.请求裁决申请人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邢台逐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等合计365219.84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截至2026年5月1日。本案定于2026年5月20日9时30分在威县光明路9号五楼502室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202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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