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6-05-15 字号:【大 中 小】
关于拟收回潘兴甲一区、二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公 告
根据潘兴甲本人申请,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收回其名下2宗相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位于世纪大街以西、爱国路北侧,土地证号:威国用(2009)第出16号、威国用(2009)第出17号,证载面积合计24001.26平方米(合36亩),证载用途:工业用地,四至:东至金麟府住宅小区,南至爱国路,西至桑家庄村地,北至桑家庄村地。
为确保该2宗土地收储合法运行,对拟收回土地权属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意见及合法佐证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对潘兴甲权属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收回程序。
联系电话:0319-6156919
联系地址:中华大街西侧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0室
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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