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6-04-08 字号:【大 中 小】
一、整改任务
邢台市能耗、煤耗总量依然偏大,分别居全省第5位、第6位;能耗强度依然偏高,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2倍、全国平均水平的1.75倍;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占比偏低。邢台市发展改革委作为主管部门,对2024年上半年煤炭消费量突增应对措施不够有效,2024年12家规上企业煤炭消费量超过年度控制目标,致使全市规上工业煤炭压减目标任务未完成,超出控制指标14.75万吨。其中沙河市、襄都区、宁晋县分别超出13.18万吨、4.64万吨、2.36万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威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要求,统筹推进节能降碳,按照用煤量任务,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同时,积极制定节能措施,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节能意识,积极发展新能源产业,有效优化了县域能源结构,降低了能耗强度,助力节能削煤目标完成。
四、验收情况
已通过市发改委验收同意。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4月8日至4月17日
电话:6197022
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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