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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整改验收公示  

来源:水务局 时间:2026-02-12 字号:【  

一、整改任务

地下水超采区水位不升反降。2021年至2024年,邢台市深层地下水超采区水位逐年下降,合计下降2.43米,与全省平均回升的趋势逆向而行。

二、整改实施主体

威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按照省压采办下达的185万立方米压采任务和《邢台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2025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分解压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为做好地下水位管控,专门制定了2025年度下半年威县地下水位管控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主体和部门责任,明确管控目标和工作措

(三)、为进一步做好地下水位管控,实现止降回升,建立完善了威县深层地下水位监测井包联等制度机制

(四)、加大排查力度,排查并严控违规取水行为

(五)、加大引调水力度,最大限度地利用地表水,全年累计调引地表水8050.6万立方米,其中通过引黄调水6301万立方米、调引邯郸水网水1749.6万立方米

(六)、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威县2025年度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威县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时间分别为2025年9月-2026年6月、2025年10-20269月。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11日,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邢台市水务局对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序号4)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威县等7县市党委、政府已按《邢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落实了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整改台账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2月12-33

监督电话:0319-2224200(邢台市水务局)

0319-2020675(邢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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