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2-05 字号:【大 中 小】
一、整改任务
2025年一季度,广宗县、柏乡县、威县、平乡县、临西县5个县滑入全省“后十”,其中,广宗县下滑27名,柏乡县6名,威县4名,临西县1名。
二、整改实施主体
邢台市威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施工工地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工地专人盯办现场整治,倒逼抑尘措施落实。
2、道路保洁上,主城区主要道路日均机械化清扫4次、次干道2次,高温干燥季节加密洒水频次,确保路面湿润。
3、机动车尾气管控中,依托贺营镇超治站加大抽检力度。
4、PM2.5浓度达阈值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度相关单位,立即排查管控污染源,通过针对性管控降低污染影响。
四、验收情况
邢台市威县人民政府按照《邢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已完成该问题的整改任务。并通过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整改情况的验收,于2026年2月4日取得《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6)通过整改验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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