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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威县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整改验收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6-02-06 字号:【  

一、整改任务

PM10浓度今年以来快速上升。2024年,邢台市PM10浓度75.7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倒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6微克/立方米。截至4月3日督察结束时,邢台市PM10浓度8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倒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4.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底拉大4.5微克/立方米。2025年2月,市区主次干道积尘负荷走航数据显示,40条道路中有27条低于优级(0.3g/m2)要求,占比高达67.5%。督察组在信都区、经开区、临城县等8个县(市、区)发现扬尘污染问题58个。

二、整改实施主体

邢台市威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施工工地管控方面,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要求,对建筑工地、线性工程全面强化施工作业监管,重点抓好施工抑尘、车辆进出冲洗及内部裸土覆盖。针对高空扬尘,全县工地建筑主体门窗洞口均用2000目密目式防尘网封闭,及时更换修复破损网体,实行楼层建筑垃圾日产日清与洒水冲洗制度,从源头遏制扬尘外溢。

2、道路扬尘治理上,对国省干道、城区主次干道及县乡道路优化保洁方案,上足作业设备、加密清扫频次,采用机械化清扫与人工冲洗相结合模式,全面提升路面保洁质量。

3、重点点位整治中,精准排查重点区域扬尘源,推进裸露土地硬化绿化,对重点企业出入口、国省干线平交路口等关键部位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确保管控不反弹,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验收情况

邢台市威县人民政府按照《邢台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落实了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已完成该问题的整改任务。并通过了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问题整改情况的验收,于2026年2月5日取得《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4)通过整改验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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