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5-12-19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内蒙古外婆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王继磊与你单位内蒙古外婆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和内蒙古外婆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案号为威劳人仲案[2025]094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答辩(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依法裁决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22550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9000元;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50000元;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损失2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截至2026年1月29日。本案定于2026年3月12日9时30分在威县光明路9号五楼502室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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