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5-09-17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贺营镇范七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5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范七里村建设用地、南至范七里村建设用地、西至范七里村道路用地、北至范七里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贺营镇范七里村土地0.029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29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经确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住宅按照七里社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回迁楼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 知》(冀政发〔2023〕8号)和《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实施细 则》(威人社字〔202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79% 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贺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 悦 联系电话:6156930
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号
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贺营镇范七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5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范七里村林地、南至范七里村林地、西至范七里村建设用地、北至范七里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贺营镇范七里村土地3.197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3.197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经确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住宅按照七里社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回迁楼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 知》(冀政发〔2023〕8号)和《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实施细 则》(威人社字〔202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79% 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贺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 悦 联系电话:6156930
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号
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贺营镇范七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5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范七里村建设用地、南至爱国路、西至范七里村林地、北至范七里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贺营镇范七里村土地0.101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101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经确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住宅按照七里社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回迁楼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 知》(冀政发〔2023〕8号)和《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实施细 则》(威人社字〔202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79% 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贺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 悦 联系电话:6156930
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号
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威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贺营镇赵七里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威县2025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赵七里村林地、南至赵七里村建设用地、西至赵七里村建设用地、北至赵七里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贺营镇赵七里村土地0.003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003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87万元/公顷(5.8万元/亩)。经确认,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住宅按照七里社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回迁楼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 知》(冀政发〔2023〕8号)和《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进一步规范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工作的实施细 则》(威人社字〔2022〕63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8.79% 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贺营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威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本公告可在威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weixia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 悦 联系电话:6156930
地址:威县中华大街128号
威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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