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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关于张福霄与河北瑞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告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5-09-04 字号:【  

威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关于张福霄与河北瑞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瑞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申请人张福与你公司河北瑞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威劳人仲案【2025】02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被申请人河北瑞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张福霄存在劳动关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在本公告期满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又不自觉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威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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