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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13053313202400010)的公告

来源: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5-08-20 字号:【  

威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经威县应急管理局查明威县鸿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现场非法设置零售储存装置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吊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冀邢威)应急罚〔2025〕监执0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威县行政审批局依法对威县鸿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13053313202400010)作出注销的行政许可决定。

  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如已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企业仍需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应按照国家规定,向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对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威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8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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