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5-07-23 字号:【大 中 小】
为顺利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2025年威县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有资质的服务主体以及第三方质检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威县第二批中央财政下达我县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总额为375万元,根据方案安排,项目实施区域为梨园屯镇、第什营镇。补助玉米面积4.58万亩,小麦面积4.58万亩。
二、补助环节
玉米:(收:机械化收获。耕:秸秆粉碎)。小麦:(耕:旋耕。种:施肥、播种)四个环节。
三、报名条件
1.服务主体:
(1)社会化服务任务实施主体限定为社有企业、基层社(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不包括在内)。在股权比例上,供销合作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
(2)服务主体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农机作业服务相关事项。
(3)服务主体公司应具有技术素质高、业务熟练的社会化、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队和农机作业队。
(4)鼓励作业农机安装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应用等智能信息系统。
2.第三方质检:
(1)第三方质检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农田耕作质量检测服务相关事项。
(2)质检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应持有与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质检工作相适应的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工中级证书。
(3)质检所需的检测工具需获得校准证书。
(4)能够出具质检报告。
四、遴选程序
1、报名:(1)①服务主体公司需携带以下材料:服务主体公司法人代表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手人员名单及农机驾驶证复印件。②第三方质检公司需携带以下材料:第三方质检公司法人代表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检人员名单及中级证书复印件,检测工具校准证书复印件。(2)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3)地点:威县供销合作社701房间。
2、遴选:根据服务主体和第三方质检公司的申报情况,威县供销合作社组织相关专家按照服务主体、第三方质检公司的规模、能力、信誉等因素进行审核,择优选择服务主体、第三方质检公司。
3、公示:通过威县人民政府网对遴选的服务主体公司名单和第三方质检公司名单及举报电话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的服务主体公司,及时与威县供销合作社签订项目作业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第三方质检公司,及时与威县供销合作社签订项目验收委托协议。
联系人:王栋 电话:6162725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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