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5-06-19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崔家餐饮店餐具(杯子)不合格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9日,为确保食品安全,按照全县抽检计划我局委托奥迈检测有限公司对威县崔家餐饮店清洗消毒后的杯子进行现场抽检。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2025年4月11日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AMJC/20250320446),立即对该餐厅进行了现场检查并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餐店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其行为构成了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案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6月13日向威县崔家餐饮店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如下行政处罚:5000元上缴国库。
三、复查情况
2025年6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威县崔家餐饮店进行复查,经查,该餐饮店落实了整改措施。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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