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5-05-26 字号:【大 中 小】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威县军业综合超市销售不合格青椒
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3日,为确保食品安全,按照全县抽检计划我局委托河北恒一联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威县军业综合超市青椒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我局2025年3月25日收到检验报告后(报告号:№: XBJ25130533148632440),立即对该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2025年3月26日我局对威县军业综合超市进行立案调查,认定该超市青椒中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我局于2025年5月20日向威县军业综合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复查情况
2025年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威县军业综合超市进行复查,经查,该店落实了整改措施。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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