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5-07-23 字号:【大 中 小】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省市及省市部门来文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高新区和农业园区管委会来文办理。
(二)负责县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高新区和农业园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各部门同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高新区和农业园区管委会对各级政府重要文件、县政府会议议定事项、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 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向县政府领导反映各类问题的承办工作。
(八)负责承办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县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政务信息(舆情信息)服务工作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县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网站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业务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四)负责县政府公务接待工作;做好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行政事务工作。
(十五)负责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反映的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应由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其他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重要问题进行受理、登记、呈交、督促、反馈。
(十六)负责全县外事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金融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智慧化建设、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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