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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 检查的函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6-04-09 字号:【  


威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

检查的函

 

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属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民政局将对本级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年检范围

凡在2025年6月30日前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当参加年检;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不参加2025年度年检。

二、年检系统填报

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年检材料:

(一)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2026年4月1日起,民办非企业单位可通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mca.gov.cn/)实行网上填报,在首页登录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择法人服务栏中民办非企业单位,进入后选择菜单栏中年检年报(试点)业务的在线办理,填写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未注册的,需要先行注册。

(二)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上传到补充材料)

(三)办公场所证明。场所的产权证明,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上传到补充材料)

(四)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第一页(法人签字盖章写明日期)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盖章页(经办人签字写明日期),原件上传到补充材料栏。

(五)业务主管单位为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上传相关许可证书到补充材料栏。

(六)其他相关说明材料。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事项说明或必要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三、报送审查

参加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义务,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业务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1.系统填报截止到6月30日关闭,关闭后将不能再填报。对逾期未在系统填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局不再接收材料,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2.民政局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上一年度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其他问题线索等,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终审,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年检系统状态显示为待办结后,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持以下纸质版材料一份到威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股加盖年检印鉴,截止日期至9月30日;

1)2025年度工作报告(原件);

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4提交场所的产权证明,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四、结论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结论将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查询-输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点击搜索-年检(年报)信息栏目公布,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时关注。涉及整改,改进事项的,同时领取整改通知书。年检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期完成整改的,我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问题咨询

咨询电话:0319-6162802

报送地址:威县光明路69号威县民政局一楼社会组织股

附件:1.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填报流程图

2.民政一体化平台注册指南

3.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

 

 

威县民政局

2026年4月8

附件1 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填报流程图.wps

附件2民政一体化平台注册指南.pdf

附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填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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