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11-30 字号:【大 中 小】
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办事指南
1、事项类别:业务办理
2、设定依据:邢医保字【2023】19号文
3、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4、申请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材料 |
承诺书 |
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等复印件; |
科室设置一览表 |
房屋权属证书或租房协议书 |
职工花名册 |
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价格表 |
医用设备清单及收费标准 |
与医保相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
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保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
定点零售药店申报材料 |
承诺书 |
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
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证照复印件(正本及副本)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
房屋权属证书或租房协议书(五)房屋权属证书或租房协议书 |
职工花名册 |
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表 |
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与医保相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
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
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
5、办理形式:窗口办理
6、办理程序:受理--审查—验收—审批—公示—办结
7、承诺时限 90个工作日
8、办理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市民服务中心六楼综综合业务股
9、咨询电话:0319-6196807
10、监督投诉电话:0319-6156110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