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5-09-19 字号:【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威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一、承办单位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要求,组织起草决策草案,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审议。
二、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将履行决策程序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方便今后工作备查。
三、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及时调整。
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威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2025年民生实事 | 发改局 | 2025年12月 |
2 | “十五五”规划编制 | 发改局 | 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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