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关于《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21”专项行动》的通告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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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威县农业农村局
威县公安局
威县县委网信办
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21”专项行动》的
通告
为贯彻落实《邢台市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金网2021”专项行动》文件精神,根据《“金网2021”专项行动》要求,自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加强情报分析研判和全方位监督管理,多渠道收集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一、禁止非法猎捕、杀害、贩卖、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二、禁止非法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越冬地、停歇地、繁殖地、迁徙通道等重要栖息地、繁殖地。禁止猎捕、交易、杀害野生鸟类。三、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四、严厉打击通过微博、微信、视频网站、直播平台等网络平台发布、直播和恶意传播、转发违法猎捕、杀害、吃食、加工、虐待和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内容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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