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府办 时间:2025-12-11 字号:【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单位):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结合我市气象、环保专家会商意见,我县收到市生态委办通知,预计自2025年12月11日起,我县大气扩散条件陆续好转,污染逐步清除。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2025年12月11日17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请各部门于2025年12月12日10:00前将本次(12月8日-12月11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包括应急响应启动、响应措施执行、企业停限产、执法检查、督查等情况)报送我办,文本盖公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邮箱:weixiandaqiban@163.com。
威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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